- 設立登記
- 變更登記
- 證書補領
- 注銷登記
- 年度報告
- 黨政群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
(一)工作流程
申
請
1、領取或下載《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備案)申請書》、《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申請表》和有關材料。
2、填寫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應提交的材料。
受
理
1、查驗申請登記材料是否齊全有效、格式規范。
2、從法人條件、政治、政策、保密、文字和管轄范圍等方面進行初審。
3、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
審
查
對受理的設立登記申請進行審查或派員核查;分別作出提請核準或予以駁回的處置。
核
準
對經審查的設立登記申請進行終審;分別作出準予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定。
發
證
頒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公
告
公告核準登記(備案)為事業單位法人和核準登記的事項。
(二)提交材料目錄
1、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備案)申請書;
2、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申請表;
3、事業單位章程草案;
4、審批機關批準設立的文件;
5、擬任法定代表人現任該單位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
6、擬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它身份證明文件;
7、由舉辦單位出具的事業單位開辦資金確認證明。
8、住所證明;
9、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文件。
注:1、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的,還應當提交舉辦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2、業務范圍中有涉及資質認可事項或者執業許可事項的,需出示相應資質認可證明或者執業許可證明。
3、無法提交以上所列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復印件,文件復印件應加蓋發文機關或舉辦單位公章。
(三)《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備案)申請書》填寫說明
1、單位名稱:封面的單位名稱欄中填寫經審批機關批準的第一名稱。內表的單位名稱欄中依次填寫經審批機關批準的第一名稱及其他名稱,并將其他名稱用括號分別括起。
2、申請日期:填寫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申請材料的日期。
3、住所:應當填寫郵政能夠送達的詳細地址。一個單位有多個辦公地點的,填寫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地址。
4、舉辦單位:填寫舉辦單位全稱。
5、經費來源:填寫財政補助收入或非財政補助收入。
6、開辦資金:應與舉辦單位出具的開辦資金確認證明數額相一致。
7、開戶銀行、銀行帳號:填寫事業單位開立基本賬戶的銀行及賬號;沒有的不用填寫。
8、審批機關、批準文號:填寫批準本單位成立的機關全稱和批準本單位成立的文件文號。
9、執業許可證書:填寫資質認可或執業許可的批準文號或證書號,業務范圍涉及資質認可事項或執業許可事項(如醫療、學歷教育、出版、廣告、人才交流、職業技能鑒定、司法鑒定等)的事業單位填寫。
10、機構規格、人員編制:按機構編制部門的批文填寫,未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的不填寫。
11、從業人數:按實際情況填寫。
12、網上名稱:填寫后綴為“.公益”的中文域名,沒有的不填寫。
13、分支機構簡況:按機構編制部門的批文填寫,未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的不填寫。
14、宗旨和業務范圍:宗旨是指舉辦事業單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話概括,后加句號;業務范圍是對事業單位可以開展的業務事項的界定,一般是名詞加動詞的詞組,各項之間用空格分開;宗旨和業務范圍一般不超過150字;具體填寫時可參考《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須知》(下冊)。
15、待登記法定代表人意見:擬任法定代表人應確認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簽署“申請材料情況屬實”的意見,并簽名、加蓋名章、注明日期。
16、舉辦單位意見:舉辦單位應當對申請人填寫的情況認真核查,按權限由相關負責人簽署“情況屬實,同意申請”的意見,并簽名、加蓋舉辦單位公章、注明日期。
17、聯系人、郵政編碼:按實際情況填寫,不要漏填。
18、聯系電話:請填寫手機號(用于短信辦結提示)。
注:1、表內涉及的數字欄,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填寫。
2、填寫紙質文件材料應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鋼筆、簽字筆(藍黑或碳素墨水)、毛筆填寫,要書寫工整,字跡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時應保持原頁面布局不變。
(四)《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申請表》填寫說明
1、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民族:應與居民身份證或其它身份證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戶籍所在地:填寫居民身份證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寫現居住地地址。
3、現任職務:填寫在擬申請登記的事業單位中的現任行政職務。
4、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術職稱、本人簡歷:與人事檔案相關內容一致。
5、照片:貼2寸彩色證件照片。
6、所在單位:填寫擬申請登記的事業單位的名稱。
7、舉辦單位人事部門意見:舉辦單位人事部門應當對申請人填寫的情況認真核查,由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簽字,加蓋舉辦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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